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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起平台不得依托“算法”进行大数据杀熟

时间:2023-10-06 17:08:51
3月起平台不得依托“算法”进行大数据杀熟

3月起平台不得依托“算法”进行大数据杀熟

3月起平台不得依托“算法”进行大数据杀熟,大数据算法让需求和供给能够更高效对接,通过约束算法遏制大数据杀熟,也有助于约束资本无序逐利的行为。3月起平台不得依托“算法”进行大数据杀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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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遏制大数据杀熟迎来新动作。随着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3月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一众线上平台依托“算法”对消费者实施价格差别化对待的土壤亦将荡然无存,由此带动遏制大数据杀熟正式进入约束“算法”的新阶段。

3月1日起,《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根据《规定》要求,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填报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服务形式、应用领域、算法类型、算法自评估报告、拟公示内容等信息,履行备案手续。

这意味着,以往被各大互联网平台视为“机密”的算法服务将走向透明。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将成为各平台算法服务提供者向全社会公开展示其服务提供“算法”的“曝光台”,由此带来的影响或将让各大平台屡试不爽的大数据杀熟现象彻底无处遁形。

显然,《规定》也必将坚定贯彻其上位法——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对“应当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公平、公正,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 ……此处隐藏2063个字……据“杀熟”的经历,但是却鲜有人去进行真正的维权。数据显示,仅有0.43%受访者选择通过司法诉讼方式维权,另有有一半多受访者选择不再去该商家消费,有三成多受访者选择忍气吞声自认倒霉。

梳理调查结果,我们发现,在侵犯权益的认知上,超八成(80.65%)受访者认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六成多(66.13%)受访者认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超过一半(51.51%)受访者认为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还有三成多(37.82%)受访者认为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

在侵权危害的认知上,九成多受访者认为大数据“杀熟”会扰乱市场秩序,八成多受访者认为会透支消费者信任,近四成(37.70%)受访者认为大数据“杀熟”还会降低用户忠诚度。

清醒的被“杀熟”认知与极少的维权行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对此,北京市消协表示,这说明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需要进一步提升。

大数据“杀熟”维权是否还有其他拦路虎?

有近九成(88.01%)受访者认为是监管手段跟不上,认为是隐蔽性太强(85.95%)、相关法规不健全(82.32%)的受访者也均达到了八成多,此外还有近八成(79.53%)受访者认为是不容易取证。

就此,北京市消协提出了四点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为规范和治理大数据“杀熟”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积极运用大数据监管技术,对违法违规经营者进一步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企业应诚信守法经营,合理采集和使用个人信息,主动接受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企业应诚信守法经营,合理采集和使用个人信息,主动接受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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